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在石家庄高新区黄河
大道8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三
军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1人,代表公司股份133,651,2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6.82%,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3,651,27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6.82%;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王建康律
师、谷亚韬律师为本次会议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许三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郝行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选举许长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选举孙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选举李占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选举陈泰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张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选举石永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表决,下列人员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自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以下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牛春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选举时雪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 同意 133,651,27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张农先生、勾攀峰先生和张维先生向大会递交了
书面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张维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年度述
职。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康、谷亚韬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一)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