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
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
181,8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2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18,195,518.86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14,273,182.63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
配利润 380,236,880.73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484,159,216.96 元。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6920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计分配41,520,000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改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 50 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 25 万元
人民币。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人员,
当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具体如下:
1、选举任武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薄少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郭江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任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任蓬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郭云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武世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8、选举付仕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9、选举张林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人员,
当选监事3名,具体如下:
1、选举许振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赵保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白丽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获得181,881,000份投票权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的议案。
同意将《董事、监事年度薪酬实施办法》中的“第九条 公司确定独立董事
的年度津贴为 3 万元/人,独立董事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修改为:“第九条 公司确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 5 万元/人(税后),独立董事
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同意 181,88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律师贺虎林、张爱军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