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5-14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2014 年 5 月 12 日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4 年 5 月 13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 5 月 12 日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 483 号 1 号楼八楼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8 日(星期四)。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丹军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7,804,6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0%。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公司有
表 决权的股 份数为 37,804,694 股, 占公司有 表决权 股份总数 的
31.50%。
    2、通过网络参与投票的股东 0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公司董事刘丹军、曾磊光、叶宏森、监事肖和平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陆苓、舒本道、韩文杰、王栎栎、律师连莲、张亚楠列
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
议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7,804,694 票,占比 100%;反对 0 票,占比 0%;弃权 0
票,占比 0%。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37,804,694 票,占比 100%;反对 0 票,占比 0%;弃权 0
票,占比 0%。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37,804,694 票,占比 100%;反对 0 票,占比 0%;弃权 0
票,占比 0%。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37,804,694 票,占比 100%;反对 0 票,占比 0%;弃权 0
票,占比 0%。
    注:以上“占比”均为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
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