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四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四创电子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四创电子对所提供的核查资料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本保荐机构的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02,040股,每股发行价格17.64元。本次非公
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得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
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数量为19,102,040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19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明细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数量(股) 数量(股)
1 汇添富基金公司-招行-中国对外经
2,400,000 2,400,000
济贸易信托善水 18 期集合资金信托
2 安桂林 2,600,000 2,600,000
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 3,800,000 3,800,000
4 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平安信托 2,400,000 2,400,000
平安财富创赢一期 22 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0 2,400,000
6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200,000 3,200,000
7 兴业全球基金公司-招行-兴全定增 1,870,000 1,870,000
12 号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轻资产 432,040 432,040
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合 计 19,102,040 19,102,040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四创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情况发
表意见如下:
(一)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各项承诺。
(二)四创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三)根据相关承诺和规定,四创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
数量为19,102,040股,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5月19日。
本保荐机构同意四创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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