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
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广州毅昌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分别与中
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交通银行耀中支行、平安
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及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芜湖毅昌科技
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建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的议案》。芜
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用于将超募资金中的人民币130,000,000.00元向芜湖毅
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于2011年3月25日,公司与芜湖毅昌科技有限
公司、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5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 公 司 在 兴 业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 账 户 为 :
394880100100223974,该专户用于对芜湖毅昌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建
设汽车内外饰件、家电结构件项目的存储和使用。
2.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广 州 耀 中 支 行 开 设 专 户 , 账 户 为 :
441165451018010039889,该专户用于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300 万
套高端电视结构件建设项目。
3. 公司在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开设专户(原:深圳发展银行广
州越秀支行),账户为:110110935878011,该专户用于安徽毅昌科技
有限公司高端电视机结构件二期建设项目。
4. 公 司 在 中 国 银 行 广 州 白 云 支 行 开 设 专 户 , 账 户 为 :
845026185908094001,该专户用于广州高速精密模具厂建设项目。
5. 公 司 在 渤 海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开 设 专 户 , 账 户 为 :
2000200268000288,该专户用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超过
计划募集资金部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使用超募资金
100,000,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以及应付票据到期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5,071,444.81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
息收入总额人民币 4,950.52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受
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
日实际金额为准)。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
资金金额已全部支出。公司办理了注销上述全部专户,注销情况如下:
销 户 前 余 额 余额 余额转出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处理
(结转前) 性质 时间
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徽商
兴业银行广 2014年4月
394880100100223974 3522.61元 银行芜湖天门山支
州分行 16日
行:1102101021000222080
交通银行广 转入中国银行昆山支行账 2013 年 12
441165451018010039889 3462.69元
州耀中支行 号为:530058196939 月27日
平安银行广
州越秀支行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工
(原:深圳 利息 2013 年 12
110110935878011 113.87元 商银行:
发展银行广 收入 月25日
州 越 秀 支
行)
转入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
中国银行广 2013年4月
845026185908094001 66.42元 行账号为:
州白云支行 22日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工
渤海银行广 2013年4月
2000200268000288 1,3523.21元 商银行:
州分行 7日
上述专户余额结转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日,五个专户均已注销,公司原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交通银行耀中支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中国银行广州白云支行、
渤海银行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