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资料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14 年 5 月 16 日(周五)10:00-12:00
(四)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9 日(周五)
(五)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
(七)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3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
(二)2013 年董事会报告
(三)2013 年监事会报告
(四)2013 年财务决算方案
(五)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
(六)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三、 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出席人员。
(二) 审议议案,股东投票。
(三)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 感谢参会人员,宣布会议结束。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0 日
附:
议 案
一、 2013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
二、 2013 年董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4.80 亿元,同比增长 12.78%;其中,电视
业务实现收入 258.98 亿元,同比增长 16.09%;国内业务实现收入 206.72 亿元,
同比增长 15.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83 亿元,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13.15 亿元。
过去的一年,海信不仅在工业设计、制造和供应链控制等方面继续发挥优势,
而且在软件、平台和显示技术等智能电视技术领域不断掌握关键技术。主要体现
在以软件技术为基础,为用户提供简单易用的智能电视产品;以云平台与云服务
为依托,为用户提供更多好看好用的内容;以显示技术为驱动,为用户带来高品
质的视听体验。
通过对关键技术的深度研发和不断积累,海信不仅占据智能电视产业技术制
高点,还取得了市场领先优势。报告期内,海信多媒体产品销量超过 1500 万台,
同比增长 20.24%。根据中怡康的统计,2013 年海信电视销售额占有率为 15.15%,
海信电视电子商务市场销售额占有率为 15.44%。
报告期内,海信多媒体产品凭借突出的创新力,获得多项行业殊荣。其中,
2013 年 1 月 8 日,在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 展)上,海信 U-LED 产品获得了
“2012 年度显示技术创新奖”,这是中国企业首次在显示技术上获此大奖。
2014 年,家电行业可能面临国内市场经济增长乏力和国际新兴市场等国家
经济增速放缓等不利因素,以及因互联网企业进入电视行业而可能导致的竞争加
剧的风险。面对上述经营环境,公司确立了“提高干部素质、提升用户体验、加
快产业拓展、提高系统效率、提升国内占比、建立互联网思维、加快国际化进程”
的经营方针,将积极面对经营压力,致力于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
三、 2013 年监事会报告
1. 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做到勤勉尽责,监事会按照规定召
开会议,并对年报等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2.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以及
公司高管履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不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实
施内控制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管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公司财务情况:会计师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
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4. 公司内控情况:董事会和会计师分别为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 2013 年财务决算方案
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
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8,479,859,095.63 25,251,980,431.00 12.78 23,523,723,55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82,879,067.44 1,603,158,980.57 -1.26 1,689,067,139.8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84,302,760.33 1,524,081,725.86 -2.61 1,624,791,098.4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314,957,642.46 233,760,452.56 462.52 795,470,759.55
流量净额
本期末
比上年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2011 年末
同期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888,056,226.72 8,784,430,054.23 12.56 7,167,449,310.66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9,867,136,531.26 18,251,357,297.88 8.85 16,144,614,819.33
2、 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1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211 1.229 -1.46 1.29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210 1.225 -1.22 1.2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136 1.169 -2.82 1.24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3 20.1 减少 3.07 个百分点 26.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15.97 19.11 减少 3.14 个百分点 25.3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五、 2013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520,400,638.31 元,
期初未分配利润 3,898,879,133.6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52,040,063.83 元、
任意盈余公积金 152,040,063.83 元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4,631,740,912.15 元。
按公司现行总股本 1,308,481,222 股,向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65 元(含税),
共计 477,595,646.03 元。
六、 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年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为
90 万元。
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
求,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等内容,同意相应修
订公司章程(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并授权公司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
登记手续。
变更前: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办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 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年度盈利的,可以实施利润分配。
2、 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 公司公开发行证券,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 。
(四) 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年度亏损或累计年度亏损的,可以不实施利润分配。
2、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同意不分配的
情况。
(五)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程序:
1、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董事会就当期利润分配进行专项研究论
证,通过多种渠道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的意见,结合有关意见,
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审慎制定公司分配方案。
2、 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3、 独立董事应当对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4、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5、 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1、 根据国家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董事会认为需要调整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
2、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
尊重公司章程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变更后: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
分配办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处理。
(三) 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年度盈利的,可以实施利润分配。
2、 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
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 公司公开发行证券,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
分之三十” 。
(四) 不实施利润分配的情况:
1、公司年度亏损或累计年度亏损的,可以不实施利润分配。
2、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同意不分配的
情况。
(五)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程序:
1、 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前,董事会就当期利润分配进行专项研究论
证,通过多种渠道征求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的意见,结合有关意见,
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审慎制定公司分配方案。
2、 公司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
3、 独立董事应当对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4、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5、 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
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
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1、 根据国家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
董事会认为需要调整经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
2、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
尊重公司章程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详细论证,并履行决策程序,须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预计 2014 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 297 亿元。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容 2014 预计金额(万元)
易类别
采购(含委 平板显示器件及其相关 1,420,634
托加工) 其他加工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14,800
电视及其相关 833,390
销售(含受
光纤到户接入设备及其相关 52,280
托加工)
其他加工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 7,200
开发设计 10,328
接受劳务 售后服务 4,779
其他服务 7,898
设备租赁 2,200
提供劳务 后勤服务 5,300
其他服务
存款(日终余额,含息) 360,000
融资类业务(余额,可提供相应的担保、
关联财务 200,000
抵押和质押)
公司 结售汇 50,000
结算等代理类业务服务费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预计 2014 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1.7 亿元。
类别 内容 预测金额(万元)
模具、机壳、遥控器等塑料件及其原材料
采购(含委 10,682
等
托加工)
白电、小家电等家电产品等
机壳、遥控器等塑料件及其原材料、显示
销售(含受 4,997
器件等
托加工)
黑电、多媒体等家电产品等
房租、物业等后勤服务、仓储服务等
提供劳务
技术服务等
上述议案请详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临 2014-002)、《监事会决议公告》(临 2014-003)、《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临 2014-00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14-006)等公告,2013 年
11 月 22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