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5,958,25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1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94元;持有
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1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5,958,2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00063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155,958,25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49,543,1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份于2014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
(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
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6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首发前机构类限售
股。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5 月 16 日。
六、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新股本 249,543,100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40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黄承明
咨询电话:0701-6318005 传真电话:0701-6318013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