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子发票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我公司收到国家发改委《关于同意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人保财险开
展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综合试点工作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4]928号),我公
司将配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做好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试点工作,相
关内容如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依托已有的会计核算系统,完善电子会计档案管
理系统,接收东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开展电子发票查询比对、电
子发票接收、电子发票审核验证、依据电子发票进行会计核算、电子发票归档保存等
工作。我公司及相关单位要完善电子发票系统的输出接口,做好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等相关系统的对接。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研究提出电子发票管理相关标准规
范建议,配合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研究提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建议。
此次试点工作的开展,对于推动电子发票及电子会计档案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有利于我公司电子发票项目的发展。但由于目前电子发票项目尚处于试点阶段,上述
试点工作,对我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尚不能带来直接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