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一、2013年年度报告更正情况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年 4月 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经券商审核后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出现以下错误,现予以更正:
(一)补充公司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第五章重要事项”之“八、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及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原为:“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无被查封、扣押、冻结及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更新为: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无被查封、扣押、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账面价值合计为 17,104,433.59 元(原值合计 22,246,599.42 元)的
土地使用权(甬国用[2008]第 1000164号)和该地上所建办公楼作为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借入 10,000,000.00元的短期借款的抵押物予以抵押。该抵押资产的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3.42%。
公司借入短期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适当利用了财务杠杆,可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为基础)为 37.16%,处于较低水平,经营状况较好,
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和现金流按期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基本不存在偿债风险,不存在因抵押权实现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除上述资产抵押情况外,公司无其他资产抵押、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二)修改 2处数据粘贴错误
1.“第九章财务报告”之“合并资产负债表(续)”中 2013年 12月 31日实收资本(或
股本)
原为:“5,800,000.00”
更新为:“15,800,000.00”
2.“第九章财务报告”之“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201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原为:“14,445,141.70”
更新为:“-14,445,141.70”
本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2013 年年度报告》(更新后)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二、备查文件
《2013年年度报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