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9 债券简称:11 洪水业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潘贤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贤林先生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南昌市政公用 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现因工作变动,其本人申请辞去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一切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潘贤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 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尽快履行程序,增补新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潘贤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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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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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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