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廖小庆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廖小庆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辞职后廖小庆先生在公司不担任其 他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3.2.13 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 缺期间,由公司董事刘斌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将尽快确定董事会秘 书人选。 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房倩宇女士的书面辞 职报告,房倩宇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职务,辞职后房倩宇女士在公司不担任其他职务。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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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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