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鹿港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洋 联系电话:021-38639247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建 联系电话:021-3863924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保荐代表人根据相关规定,审阅其发布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的三会公告、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公告
等在内的有关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无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督导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定,有效执行并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保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0 次,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12 年使用完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基本与信息
息披露文件一致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0 次。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0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
代表人对必要的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
0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相关会议议题均通知保荐代表人。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未发现重大问题
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江苏证监局 2013 年 10 月 25 日向鹿港科
技出具了《江苏证监局关于江苏鹿港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
函[2013]324 号),要求公司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整改。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积极整改,仍需关注整改效果。
是。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证监会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及上交所相关规定编制保荐业务工作底
合规
稿,并进行合理保管。
10.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敦促这些部门填写相关
内幕知情人登记未包含
内幕信息知情人披露表,
1.信息披露 银行、管理部门等外部机
并及时在公司证券部进
构人员
行报备。
尚未制定专项制度对董 制定了《江苏鹿港科技股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和执行
本公司股票行为进行申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报、披露与监督。 则》并遵照实施。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良好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 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际控制人钱文龙、缪进义、钱
忠伟和陈海东分别就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
出如下承诺:“承诺自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是
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等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是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前,公司前四大股东钱文龙将其持有的
公司3,5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5,250万股股票)、缪进义
将其持有的公司1,6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2,400万股股
票)、钱忠伟将其持有的公司1,600万股股票(转增后为 是
2,400万股股票)和陈海东将其持有的公司500万股股票
(转增后为750万股股票),质押给债券持有人以担保公
司本次债券的清偿。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本年无保荐代表人更换事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汪 洋
陈 建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