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0日以电话、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邱传津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1,442.82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吸收合并,于2013年5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披露。
公司将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推举黄勇忠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6、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14年 5月 16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 5月 16日至 5月 19日(上午 9:00-12:00,下
午 3:00至 5: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号 2000 年大酒店 17楼 9
号房
(3)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请见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由受托人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
8、会务联系: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号 2000年大酒店 17楼 9号房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传 真:07562230667
9、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备查文件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权证号(证券账户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的指示: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推举黄勇忠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_同志,在我单位任_职务,系我单位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