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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29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4月26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0日以电话、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筱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邱传津董事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规、法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6,941,442.82元,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  票同意,  0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吸收合并,于2013年5月1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核准,名称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址)披露。
    公司将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三、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14年5月20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关于推举黄勇忠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6、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 2014年 5月 16日下午转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其他相关人员。
    7、会议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 5月 16日至 5月 19日(上午 9:00-12:00,下
    午 3:00至 5:00)
    (2)会议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号 2000 年大酒店 17楼 9
    号房
    (3)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出席人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请见附件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出席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应由受托人提交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
    8、会务联系: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1号 2000年大酒店 17楼 9号房 
    会议联系人:夏先生、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63329002 
传    真:07562230667
    9、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备查文件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法人股东提供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权证号(证券账户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的指示: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 《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推举黄勇忠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_同志,在我单位任_职务,系我单位法
    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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