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辞职监事基本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师青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师青春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二、监事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鉴于师青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大股东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原“青海铝厂”)提名黄勇忠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师青春监事辞呈。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4月28日
附件:黄勇忠简历
黄勇忠,男,45 岁,汉族,硕士,现任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
1986年 9月至 1993年 4月就读于中南工业大学,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金属
冶金专业;1993年 5 月至 2000 年 12月工作于北京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冶化所;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北京岳华会计事务所项目高级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6年 9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业务经理;2006年
9月至 2007年 11月任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 11月至 2009
年 12月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资财务处副经理;2009年 12月至 2013
年 7月任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青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