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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预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3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及预测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
                       期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
限内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
一交易日(即 2014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5 日(含 2014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
月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
于年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
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 2014 年 7 月 5 日前仍无法完成 201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则公司股票将自 2014 年 7 月 7 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3 所述情形,但在 2014 年 7 月 7 日(含 2014 年 7
月 7 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
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
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3 所述情形,且公司在 2014 年 9 月 7 日前仍无法披
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 9 月 9 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
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所述情形,且公司在 2014 年 9 月 9 日(含 2014
年 9 月 9 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
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
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
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
市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
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
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
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
市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原定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披露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2014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公司董事会预测无法在 2014 年 5 月 1 日前披露上述定期报告,现将相关
风险事项披露如下: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
内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13 年年度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
易日(即 2014 年 5 月 5 日)起被实施停牌。
    2.若公司在 2014 年 5 月 5 日(含 2014 年 5 月 5 日)被实施停牌后的两个月
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
报披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
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3.若公司在 2014 年 7 月 5 日前仍无法完成 2013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工作,
则公司股票将自 2014 年 7 月 7 日起复牌,同时将被继续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4.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3 所述情形,但在 2014 年 7 月 7 日(含 2014 年 7
月 7 日)复牌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
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露当天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十五个
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5.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3 所述情形,且公司在 2014 年 9 月 7 日前仍无法披
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于 9 月 9 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
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6.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所述情形,且公司在 2014 年 9 月 9 日(含 2014
年 9 月 9 日)停牌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前,
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将于年报披
露当天起继续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继续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
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7.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
后的两个月内,披露了 2013 年年度报告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
票将于年报披露当日继续暂停上市。若公司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
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则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
    8.若公司出现上述事项 5 中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情形,且公司在暂停上市
后的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一)自 2013 年 12 月起,公司董事会多次通过口头、书面、会议等方式督
促、协调、责令相关方按时、如实的做好 2013 年年报工作。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董事会仍未收到由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的
2013 年合并报表及附注;更未收到由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机构负责人
签字盖章确认的 2013 年合并报表及附注。按照公司内控流程,董事会无法对公
司 2013 年合并报表进行审议。
   (二)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本部及部分子公
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查,提出了意见及核查计划。公司审计委员会认
为,根据各子公司财务报表贸然公布公司 2013 年年报是不负责的行为,将严重
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只有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公正、客观的核查后,才能
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见公司公告 2014-030)。
   三、解决方案
    (一)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14 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3),公
司现阶段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公司董事会认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定期
报告如期、如实披露的基础;将公司做大、做强的信心是公司执行力的精神支撑。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相关方沟通,力争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早选聘董事长
和总经理,并由新任董事长签发公司定期报告。
    (二)根据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0),公
司审计委员会提出了对相关账目核查的计划、预算。公司董事会认为,客观的依
据是编制、调整公司 2013 年年报的必要条件。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与相关方沟通,
力争尽快获得核查资金、落实核查计划。
    (三)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请公司审计机构、保荐机构就子公司账务处理的
严谨性、客观性提供专业性意见及核查方面的支持,并尽快出具审计报告、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等意见。
    四、披露时间安排
    鉴于公司现阶段管理、经营困难重重及上述解决方案在实施中的不可控性,
公司决定延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2014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具体时间待定。若公司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
且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的,公司股票将于定期报告披露当日起停牌。深
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的决定。
    尽管公司计划争取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及 2014 年一
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且直至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
报告被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仍然无法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而被终止上市的可
能。
    公司现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提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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