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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30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长
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
成员,现就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奋勤先生、罗飞先生
和公司董事明华女士三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它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
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了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201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计划。
    2、2013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
员会审议了201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3、2013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环”)
出具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由众环出具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
计报告》;审议同意续聘众环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4、2013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武汉长江半导
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1 亿元变更为1.05 亿元,并
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对外发布公司业绩预告的工作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
认真关注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情况,提请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进行
业绩预告,并提醒公司董事会做好年报编制、审计等相关人员关于年
报相关信息的保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公司董事会发
布业绩预亏公告时,审计委员会负责人会同有关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告情况进行了说明。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众环为公司2013年度聘用的审计单位,能按公司要求完成各项委
托工作,且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 、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13 年
度继续聘请众环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众
环 2012年度审计费为55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
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众环就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
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我们认为众环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我们认
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 和准
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
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
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众环
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
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14年,审计委员
会将继续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张奋勤       罗飞        明华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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