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关于召开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
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2014 年 4 月 27 日,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
三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孟虎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董事孟虎、柏青、鲍金全、赵明杰、张智谋、独立董事
张文君、袁晓玲、潘忠宇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四、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 《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净利润为
3,533,374.06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为
3,581,990.0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 利 润 为 5,096,860.80 元 ,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65,827,725.49 元 ,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1,017,335,572.84 元。鉴于公司 2013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 156 条、159 条的规定及
《2012-2014 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公司 2013 年度不进行利
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
说明的议案 》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董事会关
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2013 年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2013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议和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
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拟支付该所的财务审计费用不
超过 40 万元。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张智谋董事
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能
力不足,沟通协调能力弱。
根据重组工作需要及《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同意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顾问,北京
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银川分所担任审计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宁夏瑞衡分公司担任资产评估机构,合计费用不超过
2,000 万元。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与上述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广夏(银川)贺兰山
葡萄酒庄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与子公司广夏(银川)贺
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夏(银川)贺兰山
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 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投资 4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80%;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有限公
司以现金出资 1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法定代表人:孟虎
经营范围:酒的生产、加工、仓储、配送和销售;餐饮、
娱乐。
经营期限:20 年
(十)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根据公司酿酒葡萄经营业务需要设立广夏(银川)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酿酒葡萄种植银川分公司,具体情况如
下:
名称: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种植分公司
住所:国营银川林场植兴公路南侧
负责人: 王立
营运资金:50 万元
公司类型: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葡萄种植、其他经济作物(林果)种植、销
售;动物养殖、销售;农用物资的销售等。
经营期限:40 年
隶属企业: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审议通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委托理财
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
品,单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十二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董事会批准的资金额度内,具体组织、实施委托理财活动。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关于利用
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四)审议通过《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2014 年第
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追认葡萄基地使用权协议的议
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与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宁
夏贺兰山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原广夏三号葡萄种植
基地使用权的划分协议》和《关于变更广夏三号葡萄种植基
地使用权的协议》。根据以上两份协议,公司将收回位于国
营银川林场(原广夏三号基地)约 6212 亩土地的使用权,
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在
世界银行的贷款 3443 万元及利息,如果债权人追索而广夏
(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未清偿的,由公司自行处
理,酿酒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协议内容见 2014 年 4 月 1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的本公司“关于葡萄种植基地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