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披露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7 日在银
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 座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
辛万社、刘彬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刘贵斌因故未出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辛万社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以下决
议: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将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细致的
审阅,认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多渠道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员工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相关知识,增强了公司
和员工遵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自觉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1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现的问题
进行了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2013 年内部控制工作
计划》,将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酒销售公司的内
控制度建设作为重点,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
见》。
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
调事项段的审计意见”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监事会原则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并将督促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加快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进程,提高现有葡萄酒业务的盈利能力,尽快实现
持续经营能力的彻底改善。
六、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3 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累计未分
配利润仍然为负,公司 201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章程》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七、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夏(银川)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