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2、经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东义、谢伟、贺臻、许楚镇、郭瑾、李鹏、
陈晓红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3、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文京、景旭、郑丽惠、邱创斌、麻云燕、柳新
民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
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同意提名李东义、谢伟、贺臻、许楚镇、郭瑾、李鹏、陈晓红为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张文京、景旭、郑丽惠、邱创斌、麻云燕、柳新
民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
独立董事签名:郑欢雪、李杰、张文京、邱创斌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