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以电
子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守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整改情况的报告》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
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
要求认真地进行了整改,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落实到位。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特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对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报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