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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9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 2014-22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任期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
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
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
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本次选举2名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
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1、公司监事会有权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
 股东可以向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
    3、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1、选举方式
    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拟选股东代表担任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
开使用。
    2、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4年5月10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
不再接收各方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
格审查,确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
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14年5月4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
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滔、施远
    联系电话:0730-8245282   传真:0730-8245129
    联系地址:湖南省岳阳市青年中路9号
    邮编:414000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推荐人电话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告的条件
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
细工作履历等)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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