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作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以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
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和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和传”)的子公司江苏和传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和传”)提供担保
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江苏和传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更有利于其生产经营发展,可进一步促进其提升经济效益,
且江苏和传均经营正常,资信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上海和传的法人或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
保障作用。
本次担保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必要
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公司上述担保行为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丰礼 张晓荣 贺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