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文件精神,
作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
审慎和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3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任何非法人单位或
自然人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
提供人民币壹仟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
三、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与上 担保发 是否 是否
担保是 担保 担保
市公 被担 担保 生的日 担保起 担保到 担保 存在 为关
担保方 否已履 是否 逾期
司关 保方 金额 期(协议 始日 期日 类型 反担 联方
行完毕 逾期 金额
系 签署日) 保 担保
上海华源
上海九百 2004 2004 2005 连带
企业发展
股份有限 2700 年9月 年9月 年9月 责任 否 是 2700 是 否
股份有限
公司 10 日 10 日 9日 担保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13%
公司为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发展”)
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市分行”)的 2700 万元
银行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因预计华源发展难以偿还债务,公司
已于 2008、2009 年对该担保事项合计计提了 2700 万元的预计负债。
截止 2009 年末,公司对该担保事项已累计计提 2700 万元的预计负债。
2010 年 8 月,华源发展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
产重整。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底接到工行市分行的《催款函》:根据
法院批准的华源发展破产重整计划,工行市分行将受偿 25,794,831.05
元,尚有贷款本息 14,029,433.78 元未获清偿,工行市分行要求公司
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公司据此将因该担保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金额
调整为 14,029,433.78 元。
公司董事会根据《催款函》于 2011 年 1 月 5 日召开了临时会议
并以通讯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在 2010 年度转回以前年度已
全额计提的 2700 万元担保预计负债中的 12,970,566.22 元。
2013 年度,公司资金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积极与
工行市分行进行沟通,就其在华源发展破产重整计划中尚未获得清偿
的贷款本息 14,029,433.78 元要求公司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多次协商,
目前该事项仍在积极争取之中。
四、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公司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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