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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8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独立董事年度
报告期间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在2013年度
任职期间,本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诚信、勤勉、
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我们三位独立
董事在201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蔡鸿生,男,1949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级
经济师。曾任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副处长、处长,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局长助理,上海市财贸办秘书长、副主任,上海市商业委员会副主
任、主任,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
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商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国际商业技术
杂志社社长,上海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立董事。
     2、张有礼,男,194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律师。曾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原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原
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经理、高级经理、总监;现任上海德安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主任会计师;兼任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理事。
     3、卓越,男,197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国际经济法硕士,
律师。曾任上海兴欣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世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
海欧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
伙人,律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自查,我们确认在任职期间
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积极配合下,我们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
全面关注公司整体利益,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我们出席了
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包括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合理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企业管理经验,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发表了独立客观意见,
发挥了应有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五次现场会议和三次临时会议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和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我们均积极参加会议,没有缺席情况发生。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们均做到:会前仔细审阅和分析;
会上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后,依法、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会后认真跟踪决议落实情况,诚信、勤勉地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
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全年履职过程中,我们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
期间,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的汇报,全面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发展状况,获取了可为我们作出客观、独立判断的信息
资料。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与交流,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我们积极有效的支持与配合。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之前,能够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
如实回复我们的问询,认真准备并传送会议材料,为我们履职提供了
尽可能的便利和支持,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在报告期延续以前年度批准的日常生产经营
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及其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独立判断,经核查认为:公司
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发生侵占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上海九百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静安支行申请流动
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
的信息披露公开、及时、完整;201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均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操作。报告期内,我们审核了被提名为公司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戴天先生的简历,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和决策、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年度目标和考核情况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进行发放,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是合规合适的。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于 2013 年 1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2012 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认真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快报。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大会批准继续聘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理层按照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及签署相关合同。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公司董事会拟定并经 201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二十次股东
大会(2012 年年会)批准的《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2
年末公司总股本 400,881,98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017,639.62 元,该方案
已于 2013 年 8 月 1 日实施完毕。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并进行了有效监督
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认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达到披露要求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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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信息均进行了及时披露,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有效提升经营
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审计监察部对公司 2013 年度的内控
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自我评价。我们在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查,
并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内控建设符合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重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
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内控制度是健全的,执行是有效的。
《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目前的内控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召集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
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决策,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
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
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认为: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法律法规和《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董事会运作规范,切实发挥了决策核心作用;
公司经理层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圆满
完成了年初确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的培训,
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监管精神,不断充实自我,提升履职水平等方式,
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3年度,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积极有效
的配合与支持,为我们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
我们独立性的情况。
     2014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进一步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间的沟通与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
状况,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鸿生、张有礼、卓越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之附件一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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