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5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送达全
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1:30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
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自
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
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基本
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与财务
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
公司对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及支付该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1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
设 2 号厂房及一体机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