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2:00 在上海市宝庆路 21
号公司 5101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
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101会议室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2:00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2014年4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详细内容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
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
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
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
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
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
人:胡小平、杨艳卫。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中国海诚工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以下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
公司(个人)承担。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请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相应空格内划“√”。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
对”或者“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表决票无效,按
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