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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
任。
    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公司”)、中国
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
    201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因工程项目需要采购设备
进行了邀请招标,并确定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泰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466万元人民币。长沙公司按照
邀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与长泰公司签订了《纸卷输送捆扎系统购买合
同》。
    2010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
公司与关联企业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中轻
对外”)就马里新糖联项目签订《马里新糖联项目(农业部分)承包
合同》。现该项目因工程内容变更,武汉公司拟与中轻对外签订《马
里新糖联项目(农业部分)承包合同补充合同-7》,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2,740.5179万元。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樊燕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轻纺行业甲级、市政公用行业(热力)
甲级、建材行业(陶瓷)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农林行业(林
产化学制浆造纸)甲级、农林行业畜牧工程(禽畜饲料及实验动物房)
乙级、商物粮行业(冷藏库、油脂、饲料)乙级、市政公用行业(给
水、排水、环境卫生)乙级、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工程设
计;轻工、建筑、林业、化工、医用行业甲级、城市规划、生态建设
和环境工程丙级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及技术咨询服务;特种设备
设计;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沙公司总资产40,869.02万元,净资产
4,832.97万元;201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71,885.68万元,实现净利润
1,875.0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下同)。
    (2)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首义路176号
    法定代表人:徐平佳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轻纺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环境
污染治理工程设计、医药工程设计、化工工程设计、电子系统工程设
计、城市规划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总承包、工程建设监理、工
程造价咨询、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
项目(需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上述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
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轻纺机械
设备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制造和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武汉公司总资产22,569.75万元,净资产
4,384.18万元;2013年完度成营业收入48,022.58万元,实现净利润
1,700.06万元。
    (3)长沙长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600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O
创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马思一
    公司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输送包装设备的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装置的开
发、制造、安装、销售及服务;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电气产品、
自控产品、网络一体化产品的开发、销售、制造、安装、调试、技术
培训;机电产品、轻工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3年12月31日,长泰公司总资产41,255.51万元,净资产
17,567.71万元,201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33,466.75万元,实现净利润
3,340.78万元。
    (4)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启阳路4号
    法定代表人:王向阳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
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核素设备,医用
X射线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1-1除外);向境外派遣
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一般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
际招标工程;承包本行业我国对外经济援助项目;进出口业务;对外
经济技术咨询服务、展览业务;汽车、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服装、
鞋帽、建筑材料、木材、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畜产品、仪
器仪表、工程机械、纸张的销售;陶瓷加工,锌精矿产品、磷矿产品
销售;化肥、焦炭的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轻对外总资产212,685.07万元,净资产
69,087.14万元,2013年度完成营业收入196,920.73万元,实现净利
润5,581.52万元。
    2、关联关系
    长泰公司、中轻对外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轻工集团公司的下属子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第10.1.3
章节的规定,长泰公司、中轻对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依据
    长沙公司、武汉公司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经过谈判后与
关联企业确定合同的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长沙公司、武汉公司将于股东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
议批准后与关联企业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3、合同款的支付
    合同款项的支付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执行。
    4、协议生效条件
       该两项关联交易合同尚需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后生效,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长沙公司与长泰公司、武汉公司与中轻对外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
司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公司因工程项目需要向关联企业长泰公司
采购设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行为,长沙子公司经过了询
价和详细测算后与关联企业谈判确定了设备采购的金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公司与关联企业中轻对外拟签署的补充经
营合同系对之前签署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效补充,系武汉公司的日
常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我们认为该两项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
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因此,我们对该两项关联交易事项
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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