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执行情况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公告如
下:
一、2013年关联方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 2013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 2013年实际完 2012年交易总
关联人
类型 金额(不高于) 易的比例 成总金额 金额
华润普仁鸿(北京)
销售药品 8,000万元 10%左右 2,658.12万元 4,761.34万元
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卡文迪许生物
购专有技术 2,000万元 15-30% 750.00万元 389.20万元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瑞康医药技术
购专有技术 150万元 4.5%左右 0 90.00万元
有限公司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
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
二、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 2013年交易的
关联人
类型 (不高于) 比例 总金额
销售药品、购 华润普仁鸿(北
8,000万元 10%左右 2,658.12万元
买材料 京)医药有限公司
南京卡文迪许生
购专有技术、
物工程技术有限 3,000万元 15-30% 750.00万元
代购设备
公司
北京瑞康医药技
购专有技术 300万元 4.5%左右
术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简称:“普仁鸿”)
1.基本情况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2000年11月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北京市
医药总公司医药供应站按现代企业制度改制而成立,注册资金1600万元,主要从事中成药、
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销售
以及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朝阳区百子湾路16
号百子园4号楼A单元1101号,营业执照为110105001751902,法定代表人为陈济生。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普仁鸿20%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3年末普仁鸿总资产120,572.43万元,净资产16,693.00万元。2013年公司通过
普仁鸿销售药品2,658.12万元。对于销售商品及原料药等关联交易,公司已与普仁鸿签订了
长期协议,协议对每一年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作了具体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公允。
普仁鸿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总额
2014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销售药品、购买材料的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二)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卡文迪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道仙林大学城纬地路9号
注册资金:1,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永翔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化工产品、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生化制
品(不含药品)、化工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药化工中间
体产品的加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卡文迪许是公司参股40%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
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3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3,201.47万元,净资产2,892.06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
之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向其购买获国内外专利的抗肿瘤药等专有技术等;该关联人信誉好,履
约能力较强,且向其购买的专有技术的时点均选择在取得临床批件前,风险可控,具有良好
的市场前景。
4.与该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总额
2014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购专有技术、代购设备的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根据
研究进度支付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北京瑞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瑞康医药”)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83号东九楼 518室
注册资金: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俊昌
经营范围:新医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瑞康医药是公司参股25%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13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487.40万元,净资产415.55万元。2013年,本公司与之未
发生关联交易。
4.与该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总额
2014年,本公司预计向该关联人购专有技术的总额不高于300万元。
四、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
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普仁鸿公司的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产品在北京市场的销售额及竞争力,促进公司
在北京市场的营销网络建设,提高普仁鸿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与卡文迪许公司的交易
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化药研发领域的实力,增加公司化药优势产品的储备;与瑞康医药的交易
使公司在不孕症治疗及化药天然药物领域产品形成系列。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明波先生已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阅并认可,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13年关联交易报告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审议程序合
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事前对预计情
况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交易以市场
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同时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
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将关于201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尚未签署,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签署。
八、其他相关说明
无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