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
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 2014 年
一季度报告正文》,没有董事对公司 2014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
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 2014 年一季度报告全文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4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制
度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的《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
制度》。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组
织架构详见201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组
织架构图》。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Vatti華帝”商标的议案》,董事会
将“Vatti華帝”商标授权给中山市达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伦工贸”),授权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制造、销售:洗涤剂、清洁制剂、五金器具、金属锁(非电)、金
属工具箱(空)、普通金属艺术品、刀叉餐具、电动或非电动刮胡刀、绞肉机(手工具)、衡器、量具、
测量仪器、照明器、书写工具、纸、文具或家用胶带、订书机、家具除外的办公必需品、公文包、伞、家
用非金属部件等、成套的烹饪锅、非电压力锅(高压锅)、非电烧水壶、铁锅、非电气炊具、日用玻璃器
皿(包括杯、盘、壶、缸)、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饮用器皿、酒具、
陶器、玻璃器皿、日用搪瓷塑料器皿(包括盒、碗、盘、壶、杯)、保温瓶、饭盒、织物、绳绒线织物、
纺织品挂毯(墙上挂帘帷)、毡、枕巾、被子、纺织品家具罩、洗涤用手套、体操服、莎丽服、手套(服
装)、皮带(服饰用)等类别产品中使用“Vatti華帝”商标,商标授权使用费按照达伦工贸年度财务审计
报表授权商标的商品销售收入总额的2%计算,如果商标授权使用费低于50万元,按照50万元收取;同时收
取售后服务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授权期限为2014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此次品牌授权对公司2014年
度的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此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