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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14-04-25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芳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和董事代理人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和董事代理人7人。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201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的审计,本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455,038.46 元,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3,427,153.73 元,母公司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4,910,945.63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报表归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91,094.56元,当年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4,419,851.07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4,346,653.51元,2013 
    年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766,504.58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董事会拟定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份158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股利2,528,000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朱云国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朱云国,男,1977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8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宁波奥力孚集团职员;2001年11月至今供职于本公司,现为公司市场总监、董事。鉴于他工作表现突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任命他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主要内容:预计公司2014年向关联方浙江方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商品。公司持有浙江方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备查文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木槿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五)会议审议事项:
    《2013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监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截至2014年5月15日交易结束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5月14日-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八)会务联系: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木槿路65号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肖艺(董事会秘书) 
电话:13736014352 
传真:0574-87145899
    (九)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审议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弃权 
1 《2013年年度报告》 
2 《董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3 《监事会2013年年度工作报告》 
4 《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同意□反对□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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