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一楼 101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家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松森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反映公司 2014 年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