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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5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盐城联化”)、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台州联化”)及全资子公司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予化工”)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对盐城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 亿
元,即对盐城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占公司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担保期限三年(自其
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拟对台州联化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人民币 1.50 亿
元,即为台州联化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占公司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5.60%,担保期限三年(自其
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3、公司拟对天予化工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0.50 亿
元,即对天予化工向国内各类商业银行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
/外币贷款、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0.50 亿元,占公司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87%,担保期限三年(自其
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
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盐城联化
    被担保人盐城联化成立于 2011 年 6 月 21 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1,118 万元。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90%股份,
并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股份,注册
地址为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张贤桂。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年产 800 吨 DFPA、年产 400 吨 PCA、
年产 150 吨(折百)PBA、300t/A-NBE 生产线项目(国家有专项审批
规定的项目待取得审批文件后方可生产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化工
工艺研究开发及化工工程设计化工原料、精细化学品销售(危险化学
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 1 季度
    总资产                      18,590.27               25,287.02
    净资产                       1,020.13               11,018.37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70.03                      -1.76
注:2013 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 1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2、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
    被担保人台州联化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12 日,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25,122 万元。注册地址为临海市杜桥镇川南,
法定代表人牟金香。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中间体生产项目筹建(有效期至 2014 年
10 月 11 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有效期可申请展期。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 1 季度
     总资产                          51,219.26                  57,825.37
     净资产                          24,806.46                  23,995.62
    营业收入                                   0                   258.84
     净利润                              -212.63                  -810.84
注:2013 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 1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3、全资子公司——天予化工
    被担保人天予化工成立于 2010 年 10 月 20 日,为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12,888 万元,注册地址为阜蒙县伊吗图镇福
兴地村,法定代表人王小会。
    注:有效期可申请展期。
    经营范围:氟中间体产品试生产(有效期至 2014 年 12 月 04 日)。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2013 年度              2014 年 1 季度
      总资产                       26,427.86                 27,184.63
      净资产                         2,930.46                12,705.91
     营业收入                      22,121.18                  5,529.19
      净利润                            937.06                 -224.55
注:2013 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4 年 1 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2、被担保人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3、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天予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自其银行融资发生之日起)
    担保金额:不超过0.50亿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城联化、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和
全资子公司天予化工提供的最大担保额度,为连带责任保证。在担保
额度内,将按实际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盐城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盐城
联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 1.50 亿元。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同时其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
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2、为保证台州联化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台州
联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 1.50 亿元。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同时其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
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3、为保证天予化工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所需,公司拟对天予
化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人民币 0.50 亿元。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
正常,同时其为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
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
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避免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
安全。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台州联化及天予化工、控股子公司盐城联
化提供担保,上述公司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
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
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次公司为台州联化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 亿元,为
天予化工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 0.50 亿元,为盐城联化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 1.50 亿元,符合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 元,公司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担保余额为 16,569.79 万元,占公司
经审计的 2013 年末净资产的 6.19%,其中对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余额为 15,929.79 万元,对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为 640.00 万元。
    若本次对外担保生效,则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其中对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3 亿元,对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4 亿元,对联化科技(德州)有限
公司担保不超过 1.50 亿元,对盐城联化担保不超过 1.50 亿元,对台
州联化担保不超过 1.50 亿元,对天予化工担保不超过 0.50 亿元,对参
股公司台州市黄岩联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 1 亿元),
占公司经审计的 2013 年末净资产的 48.56%。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以
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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