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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5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3
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现将 2013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2 名,人数超过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专业构成分布于会计、管理行业专家等领域。公司下设委员会中独
    立董事人数均超过二分之一,且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应委员会工作规则
    的规定。2 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其中雷华锋先生、赵守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顾桥先生、王文清先生、何光明先生从 2013 年 9 月 18 日起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我们自 2013
    年 9 月份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出席与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
   事姓名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现场召       通讯召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开次数
   雷华锋      2            0        1            0        1            0        0
   赵守国      2            0        2            0        0            0        0
   独立董
             应列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姓名
   雷华锋             0                     0                     0
   赵守国            0             0               0
    现任独立董事均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年度,我们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了充分的沟通,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我们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自 2013 年 9 月份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我们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
凡是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深入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
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
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3 年 9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我们就董事会审议的
《关于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
合法有效;
    2、经审阅上述相关人员履历等材料,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陈胜利为公司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聘任吴锋为公司董事会秘
书;聘任朱若甫、金涛、赵强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郭立红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
人、财务总监。
    上述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所有详细信息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四、日常工作情况
    1、日常工作。
    2013 年,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
事前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
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
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备
案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公平。
    3、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我们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
和监督,并对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重大异议。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本着诚信、谨慎、勤勉与忠实的原则,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
东负责的精神,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保持与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自律、规范、诚信的良好形象,更
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雷华锋 赵守国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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