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成都华泽钴镍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
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1
号——组织架构》等 18 项应用指引及相关法律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
展,公司在 2013 年全面开展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内控领导小组及内控办公室。各二级公
司也设立了各自的内控领导小组及内控办公室。各单位在内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完成了内控体系的建设工作,建立了一套目标明晰、控制有效、监督有力的内部
控制体系。
(一)治理结构方面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公司法》等
规范文件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
理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
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监事会作为董事会及经理层的监督机构。为规
范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规范化治理制度,保证各机构的规范运作。
(二)组织架构方面
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公司设置了战略发展部、审
计部、经营销售部、财务部、风险控制部、资金部、法务部、行政人事部、技术
创新中心、生产运营部、董事会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共同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资产安全、操作合规及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三)子公司治理方面
为了规范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及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各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有效的控制运营风险,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制订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
理制度》。对子公司的规范运作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及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
理、审计监督、信息披露及报告、行政管理、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四)内控制度方面
公司经过全方位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了一套适用于自身业务特点、岗位职
责清晰、管理权限划分明确的内控制度。制度分为公司治理层面的制度和经营层
面的制度。治理层面的制度包含公司章程、各治理结构的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
会实施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等。经营层面管理制度涵盖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行政管理、信
息沟通、内部监督等公司业务的各个方面,保障了各项业务的有章可循。
(五)内部监督方面
公司设有审计部,配备了专业人员,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行使职权。对公司
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计部对监事会及董事会下
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
经过内控体系的试运行,公司启动了内控体系评价机制,对纳入评价范围的
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为保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聘请了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对公司的内控体系评价工作进行了全程的指导和咨询。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
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
下列高风险领域:
销售业务的风险、合同管理的风险、采购业务的风险、工程项目的风险、投
资活动的风险、存货管理的风险、财务报告的风险、关联交易的风险、人力资源
的风险、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
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
程管理、财务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
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根据批准的评价方案组成了评价工作组。评价工
作组吸收了企业内部相关机构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参加,实施了现场测试,进行
了控制缺陷认定,汇总了评价结果,编制了内控评价报告。
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
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设计了规范的评价底稿,广泛收集了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了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
内部控制缺陷。
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一)定量标准
重要性水平:公司采用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5%作为重要性水平的
量化指标。
可容忍误差:公司采用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 3%作为可容忍误差的
量化指标。
在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过程中,公司参照上述定性和定量指标对所发现的内部
控制缺陷进行分析和评价。当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产生的潜在影响金额超过
重要性水平时,该缺陷被认定为重大缺陷;当内部控制缺陷对财务报表产生的潜
在影响金额超过可容忍误差时,该缺陷被认定为重要缺陷;否则,该缺陷被认定
为一般缺陷。
(二)定性标准
1.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无论舞弊是否重大);
公司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的内部
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
重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监管机构的处罚;
是否与公司的“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
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相关;
公司的重大损失。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不存
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指定了相应的
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
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
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
持续发展。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