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
日在陕西宾馆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现
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总经理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13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将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
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通过《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4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鉴于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
了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发表独立意见: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财务审计机构。
八、审议通过《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需增选 1 名独立董事,经公
司提名委员会推荐宁连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
候选人宁连珠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雷华锋、赵守国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宁连珠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四、五、六、七、八、九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连珠,男,1953年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财经学院基建经济学士, 高级经济
师。2000年1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分行总审计师;2005年5月至
2006年7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陕西总审计室总审计师;2006年7月至2013年7月任
中国建设银行宁夏总审计室总审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