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四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8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志江
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季报正文详细内容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一季报全文详细内容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全体监事审核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
同意公司为新疆北新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3,500 万元人
民币担保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具
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出资成立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设立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限公有利于公司更好地
发展海外业务,能够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拓宽经营渠道,提高公司在国际工程市场
的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成立新疆北新路桥国际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4 月 25 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