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宏源证券”)作为上
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联”或“公司”)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上海钢联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1月15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3年12月4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同控
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商”)、关联法人上海
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兴业”)、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西藏兴业”)、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东广信”)
共同投资设立支付公司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联宝”)。
钢联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公司持有60.80%的股权,钢银电商、上海兴业、
亚东广信、西藏兴业各持有9.80%的股权。2014年2月20日,钢联宝取得了上海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上海兴业、亚东广信拟分别转让所持钢联宝9.80%的股权予钢银电商,转让
价格为1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钢联宝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所占股权比例(%)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6,080 60.80
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940 29.40
西藏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80 9.80
合计 10,000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直接持有钢联宝60.80%的股权,同时通过钢银
电商间接持有钢联宝29.40%的股权,仍为钢联宝的控股股东。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钢银电商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钢银电商60.14%的股权;上海兴
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兴业的控股股东为亚东广信,实际控制人为郭广昌。
上述三家公司与上海钢联具有关联关系,各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5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军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08年2月15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
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坯、焦炭、卷板、铁
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
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10幢243室(上海新河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郭广昌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2月12日
注册资本:79,000万元
实收资本:79,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生物制品技术的“四技”服务,实业投资及以上相关
业务的咨询服务。
3、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亚东县城中路非公经济园区
法定代表人姓名:梁信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电、化学、生物、计算机管理、纺织领域四技服务,资料翻译,
提供房产咨询电器维修,机电产品,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及配件,建材,化工产
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钢联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园丰路68号1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朱军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成立时间:2014年2月2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的开发;网络系统集成;金属材料、耐火
材料、建材、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
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的销售;广告设计、发布;会展服务;市场信息咨询
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管理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上海兴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亚东广信为上海兴业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两家公司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丁国其先生、徐吉先生、周林林先生回避了
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监事吴萍回避了表决,2名非关联监事一
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本次
股权转让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于钢联宝成立时间较短,目前尚未正式开展业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
参考钢联宝设立时的出资价格,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 1 元/股。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旗下的“钢银钢铁现货网上交易平台”的交易量呈稳步上升态势。但由
于公司尚未获得支付牌照,该平台的交易流程尚未完全实现线上处理,对于支付
的便捷性、安全性、成本控制都形成较大的制约。钢联宝能够为“钢银钢铁现货
网上交易平台”及公司旗下其他交易平台定制合适的支付解决方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该项关联交易的公司董事会议案、决议、会议记录、独立董
事意见等相关资料,对上述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钢联宝尚未正式开展业务,本次转让以钢联宝成立时各方的投资价格成
交,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上海钢联直接和间接控制钢联宝超过
90%的股权,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2、上海钢联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经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宏源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
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庞凌云 肖 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