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4月7日。
3、复牌日:2006年4月11日,本日公司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福度限制。
4、自2006年4月1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合三洋",股票代码"60098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2月23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2006年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部分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非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5,500,000股。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合肥荣事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三洋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和三洋商贸发展株式会社额外承诺:
A、对股份的禁售或限售的承诺:
①承诺事项
所持有的原合肥三洋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②为履行此禁售承诺所作的保证安排
1)关于承诺的履约方式
为履行禁售期和限售安排的承诺,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公告后将及时委托合肥三洋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相应禁售或限售的股份予以锁定。
2)关于承诺的履约时间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承诺的履约时间为自改革方案实施日后首个交易日开始连续计算的36个月的期间。
3)关于承诺的履约能力
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合肥三洋的非流通股股份目前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亦不存在任何权力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并保证在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进行对实施该方案构成实质性障碍的行为。
4)关于承诺的履约风险防范
在执行对价安排后,上述非流通股股东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持有的有禁售或限售条件的股份进行锁定,并在承诺期间接受保荐机构对其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督导。
5)禁售期间持股变动情况的信息披露方法
在所承诺的禁售期间,若持有原合肥三洋非流通股股份的情况发生变动,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将持股变动情况书面通知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予以及时披露。
B、关于提出分红议案的承诺
在合肥三洋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三年内,在各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投赞成票,提议合肥三洋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的70%。
2、方案实施的内容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公司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序号 非流通股股东 方案实施前 本次执行对价 方案实施后
持股 占总股 股份数量(股) 持股 占总股本
数(股) 本比例(%) 数(股) 比例(%)
1 合肥荣事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24,595,200 37.42 12,811,200 111,784,000 33.57
2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66,488,800 19.97 6,836,550 59,652,250 17.91
3 三洋电机(中国)
有限公司 34,174,400 10.26 3,513,900 30,660,500 9.21
4 三洋商贸发展株
式会社 8,878,400 2.67 912,900 7,965,500 2.37
5 丰田通商株式会社11,085,600 3.33 1,139,850 9,945,750 2.99
6 长城贸易株式会社 1,289,600 0.39 132,600 1,157,000 0.35
7 合肥百货大楼股份
有限公司 992,000 0.30 102,000 890,000 0.27
8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
股份有限公司 297,600 0.09 30,600 267,000 0.08
9 合肥荣事达工业包
装装潢有限责任公司 198,400 0.06 20,400 178,000 0.05
合 计 248,000,000 74.47 25,500,000 222,500,000 66.82
三、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和对价股份上市日
1、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4月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4月11日,本日公司A股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4月1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合三洋",股票代码"60098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获得对价股份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4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数(股)
非流通股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60,257,600 -160,257,600 0
2、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87,742,400 -87,742,400 0
非流通股合计 248,000,000 -248,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43,779,500 143,779,500
2、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78,720,500 78,720,500
合 计 0 222,500,000 222,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 股 85,000,000 25,500,000 110,5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85,000,000 25,500,000 110,500,000
股份总额 333,000,000 —— 333,0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累计 可上市流通时间(预计) 承诺的限售条件
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1 合肥荣事达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111,784,000 G+36 个月后 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