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决议于 2014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时召开公司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告编号:2014-027)。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提议增加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拟增补王卫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董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股 份
187,199,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20%,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临时提案属于
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且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交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
案不变。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