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决议于 2014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时召开公司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4 月 25 日(《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已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4-027)。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提议增加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提案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拟增补王卫平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详见同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
加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4])。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单独持有公司股份 187,199,999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33.20%,为公司控股股东。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
案不变。
现对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有关事项补充重新发
布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5 日上午 9 时
3、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凯旋门大酒店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25 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4 月 25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5、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聘任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 1 项、第 3-6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7 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 2014-02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 2014-025)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4-03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
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
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
面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4 年 5 月 4 日下午 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
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
街 238 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本公司
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4 日上午 9:3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凯旋门大酒店一楼大厅。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华、周明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4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
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
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
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2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4 201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 5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6 关于聘任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 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
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