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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5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安
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
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
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
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
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
职能部门、各非法人单位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
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人力资源、企业文
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
    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固
    定资产投资、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
    产品研发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
    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
    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
    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
    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 润 总 错报≥利润总额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 3%
额                           额的 5%
资 产 总 错 报 ≥资 产 总额 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额       1%                  总额的 1%                      0.5%
营 业 收 错 报 ≥营 业 收入 总 经营收入 0.5%≤错报<营业收 错报<营业收入 0.5%
入        额 1%              入 1%
直 接 财 500 万元(含) 以 100 万(含)至 500 万元       100 万元以下
产损失    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包括财务报告
         舞弊、资产不当使用与取得及不实的收入、费用及负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
         制的监督失效。
               重要缺陷:
               (1)沟通后的重大缺陷未进行整改;
               (2)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3)对于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
         和应用的控制方面,没有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有一项或多项措施没
         有实施,而且没有补充、补偿性控制的情况;
               (4)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5)对于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的控制,没
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补偿性
控制;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判断标准范畴内的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
    重要缺陷:100万元≤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
营状况的负面消息流传全国各地,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
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企业因此出现资金借贷和回收、行
政许可被暂停或吊销、资产被质押、大量索赔等不利事件;
    重要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
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持续报道 3 次以上,受到行
业或监管机构关注、调查,在行业范围内造成较大不良影响;
    一般缺陷:关于企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职业道德、经
营状况的负面消息,被全国性媒体报道 3 次(含)以下,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企业要求报告,对企业声誉造成一定
不良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
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
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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