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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5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一、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赵文旗先生、田鲁炜先生、
刘鉴琦先生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余董事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
议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
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
公司独立董事戴大双女士、张启銮先生和万寿义先生认可,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蒸汽产品销售
   除电力产品直接上网销售外,公司 2014 年度生产的工业和非工业蒸
汽产品,按惯例仍销售给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2、委托加工及接受劳务
    2014 年,公司在提供供暖产品时,仍需委托热电集团对其热力产品
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公司设备拆除安装等检修服务,仍由热电集
团的控股子公司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司)提供。
   3、房屋租赁
    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位于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五层综合楼
的 1、2 层办公室,作为办公使用。
   4、预计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占同类交   上年金额
  类别     产品/劳务     关联人
                                       (万元)    易的比例    (万元)
向关联方
             蒸汽      热电集团        13,430      100%      12,502
销售产品
           热力产品
委托加工               热电集团        2,600       100%      2,350
             转换
接受关联
           接受设备
方劳务服               海兴公司        3,000       100%      2,470
           检修服务
   务
接受关联
方房屋租     租赁      热电集团          65        100%        65
   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热电集团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赵文旗
    注册资本:47,106.22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沿海街 90 号
    主营业务: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维修;工业产
品生产资料购销。
    2.关联关系: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2.91%股份。
   (二)海兴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成军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 210 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
电技术咨询。
     2.关联关系:海兴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热电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并按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交易。
     1.蒸汽产品销售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蒸汽销售合同》,公司对蒸汽用户销售的工
业蒸汽(工程上把 0.8-1.3MP,270℃的产业用汽,称为工业蒸汽)由热
电集团购买。交易数量按实际销售量计算;交易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大
连市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议定,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可以根据市场
价格的变动作适当调整。目前执行的价格是 180 元/吨,2014 年计划销
售 84.31 万吨。
    2. 委托加工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热电集团为公司的热力产品
提供进一步加工转换服务。交易价格按照公司业务量占热电集团该项目
业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公司应承担的水、电、直接人工等主要费用成本确
定。
   3. 接受劳务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海兴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
机炉及附属设备拆除安装等提供检修服务,按《发电设备标准项目拆除
安装定额标准》结算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4.房屋租赁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用热电集团综合
办公楼 1、2 层,建筑面积 1352.4 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仍执行 40 元,
租金价格低于大连市同地段水平。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4 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与历年大体相
同,基于公平、合理、互利的原则基础,交易目的是为了以公司的资源
优势与及相关关联方的技术优势结合为基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控制成本的需要;交易行为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
等方面保持独立,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
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过度依赖或被控制。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4 年,公司继续执行与热电集团签订《蒸汽销售合同》、《委托加
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并与海兴公司签订新的《设备检修服务协议
书》。
    六、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2. 独立董事意见
    3.《蒸汽销售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4.《委托加工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5.《设备检修服务协议书》(2014 年签订,合同到期日 2015 年 11 月
    15 日)
    6. 《房屋租赁合同》(2013 年签订,期限三年)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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