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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4]95020068 号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电器公司”)的财
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
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海信电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
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海信电器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合并及公
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佳青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守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4 月 17 日。1996
年 12 月 23 日,经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青体改发 [1996]129 号文件批准,由青岛海信集团公
司作为发起人,采用募集方式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7 年 3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 20,000 万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为 27,000 万股。其中,6,300 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7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700 万股公司职工股于同年 10 月 22 日上市。
1998 年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62 号文批准,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27,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3 比例实施增资配股,其中国有法人股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认购其应配 6,000 万股中的 506.5337 万股,其余部分放弃配股权,社会公众股东全额认购配股
2,100 万股,本次配股实际配售总额为 2,606.5337 万股,配售后总股本为 29,606.5337 万股。
1999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实施 98 年度资本公积金 10 转 4 后总股本为 41,449.1472 万股。
2000 年 12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21 号文的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 10:6 配
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以资产部分认购 283.6338 万股,其余部分放弃,社会
公众股东认购 7,644 万股,该次实际配售股数为 7,927.6338 万股,配股后总股本为 49,376.7810 万
股。
2006 年 6 月 12 日, 本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作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付 2.5 股股
票;对价安排执行后,本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流
通股股东获付的股票总数为 5,096 万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总股本 49,376.7810 万股。
2008 年 9 月 26 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
公司股份 987.0329 万股,占总股本的 2%。
2009 年 6 月 12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2009 年 12 月,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273 号文、青岛市国资委青国资产权[2009]19
号文批准及本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8,400 万股,约定锁定期至 2010 年 12 月 24 日,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 57,776.781 万股。
2010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5 股,实施上述分配后股本总
额变更为 86,665.1715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065.1715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600.0000 万股。
2010 年 6 月 7 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海信
电器股份 367.90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2010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限售股全部上市流通。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一期行
权,行权数量 222.255 万股,行权后股本变更为 86,887.4265 万股。2011 年 7 月 20 日,新增股份上
市。
2011 年 12 月 27 日,海信集团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
1,286.040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
2012 年 7 月 4 日,根据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的股本为 130,331.1397 万股。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二期行
权,行权数量 333.3825 万股,行权后股本变更为 130,664.5222 万股。2012 年 9 月 19 日,新增股份
上市。
2013 年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减持本公司股份 943.6553 万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0.72%。
2013 年海信集团一致行动人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持本公司股份 2,256.3653
万股,占增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1.73%。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三期行
权,行权数量 183.6 万股,行权后股本变更为 130,848.1222 万股。2013 年 12 月 4 日,新增股份上
市。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52,824.102 万股,占总股本
40.37%,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958.1026 万股,占总股本的
5.32%,上述两股东合计持股 59,782.204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69%;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065.917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31%。
2、本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视机、平板显示器件、移动电话、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热
水器、微波炉、以及洗碗机、电熨斗、电吹风、电炊具等小家电产品、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计算
机、通讯产品、移动通信设备、信息技术产品、家用商用电器和电子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服务、维修和回收;非标准设备加工、安装售后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核准项目经
营);生产:卫星电视地面广播接收设备;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以上范围需经许
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4月23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
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
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0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
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为其记账本位
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
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
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
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
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
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
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
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
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
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
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
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
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
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4(2)),判断该
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0“长
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
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4、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
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
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
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
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
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
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0“长期股权投资”
或本附注四、7“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
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
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
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
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0、(2)④)和“因处
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
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
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
小的投资。
6、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
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
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
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
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
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
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
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
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年初未分
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
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
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
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所在月份的月末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7、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金融
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
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
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
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
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
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
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
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
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
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
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
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
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
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
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
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
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
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
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
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
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
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
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
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
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
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
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
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
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
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
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
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是指单项金额在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②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公司将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划
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具有
账龄组合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
合现时情况确定本年度以账龄为信用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的组
合,并按下表列示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
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对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周转材料(含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业务取得的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领用或发生时按计划成本结转,于月末按当月材料成
本差异率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产成品(含自制半成品)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
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
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
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按实际成本核算,领用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
价。
10、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
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
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
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
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
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
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公
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对被投资单位的其
他综合收益,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
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
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
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4、(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
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
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
并按前述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后续计量。涉及对剩余股权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核算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共
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
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
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
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
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
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
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计入当期损益。
1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
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
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 3-5 3.167-3.233
通用设备 5 3-5 19.000-19.400
专用设备 8 3-5 11.875-12.125
通用仪表 3-5 3-5 19.000-32.333
专用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