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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4
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04月23日(星期三)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04月22日-2014年04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4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04月22
日15:00至2014年04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六)主持人:汪洋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人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102,399,177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65.16%
   其中:关联股东人数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1,037,059,200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61.30%
         非关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人数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65,339,977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3.8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数量(股)                  1,057,185,444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62.49%
         参与网络投票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
           参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量(股)                     45,213,733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2.6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900,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弃权
2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
 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
 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952,3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弃权
 1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
 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90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弃权2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96,287,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弃权
 2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公共场区物业委托管理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弃权23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5%。
    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T3运行管理区物业委托管理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弃权23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5%。
    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向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东航站区、T3航站区及飞行区用地
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90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弃权2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向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员工宿舍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90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弃权2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关于向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租赁T3飞行区站坪、停机坪及一跑道
滑行道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90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弃权2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关于T3航站区水蓄冷空调供冷服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弃权23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5%。
    表决结果:通过。
    (十四)关于T3飞行区污水处理保障服务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88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弃权23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5%。
    表决结果:通过。
    (十五)关于与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T3航站楼供电设施设备运维保
障协议》的议案。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的
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59,228,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5%;
反对5,900,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弃权211,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3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商翁、孔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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