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国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6 号)文件(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 372,634,048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实 施本次配股。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4-04-24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