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 16 人(包括独立董事 7 人),董事长孙建一,董事胡跃飞、陈伟、
赵继臣、姚波、叶素兰、蔡方方、李敬和、卢迈、刘南园、马林、储一昀、王春
汉、王松奇、韩小京共 15 人到现场或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董事邵平因事
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胡跃飞行使表决权。
新任董事陈心颖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周建国、骆向东、王聪、王岚、
曹立新到现场或通过电话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一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 1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孙建一先生、姚波先生、叶素兰女士、蔡方方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卢迈、刘南园、马林、储一昀、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对本议案
出具了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于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将以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预算报告》;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1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平安集团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并向该次股东大会报告: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股东大会的其他具体事项请见《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同意票 1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 1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