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3 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
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吕淑琴、王建华、李兆军三位
董事组成,其中吕淑琴、王建华为独立董事,吕淑琴担任委员会主任。
三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吕淑琴女士,2000年9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
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计师。
2、王建华女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于中国农业大学农
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并任国务院学位办农业推广硕士种业领域协助组
组长、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目前在科技部、教育
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四大部委组织的全国“10000个科
学难题”中任编委,农学领域种子科学学科负责人。
3、李兆军先生,先后在中国(深圳)教育企业总公司、万德莱(集
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从事审计及投资工作,2001年-2004年12月在深圳
万向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工作;2004年12月-2006年9月任黑龙江华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
总经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3年3月13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于2013
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并形
成如下决议:
1、同意由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
计机构;
4、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2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第三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0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此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公司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可以
有效盘活公司资产,拓展公司产业链,培育公司新的效益增长点,有
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四)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第四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半年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上半年的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3 年
第五次会议于 2013 年 10 月 27 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
山路 18 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
务状况等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
2012 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
独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2012 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12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就
会计政策运用等事项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
负责人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
等方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问题
3、本年度张掖分公司新建烘干线是否及时验收转固的问题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得到很好地执行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12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3 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任众环华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该公司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为此,审计委员会
同意公司 2013 年继续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