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火炬)。
●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本公司累计为湘火炬担保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为相互担保。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为2亿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2003年4月2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株洲市奔龙支行在株洲市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湘火炬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期限为两年。截止本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与湘火炬签署的《相互担保协议》,经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和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两次会议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上海证券报》2003年2月11日第20版和2003年3月15日第27版。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市河西黄河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聂新勇
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其它制造业、高新技术产品投资;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销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机电设备;经营本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核定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期限为2年,金额为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同湘火炬签署了《相互担保协议》,互为对方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意见:湘火炬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双方进行互保,风险较小,本公司在其担保下取得银行贷款,有利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与湘火炬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相互担保协议是建立在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双方的风险和利益是均等的。该担保贷款有利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公司间接融资运作方面提供了新的思路。本次董事会对该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协议双方具有关联关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为2亿元人民币,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湘火炬2002年度及2003年1季度资产及损益表
3、公司三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和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