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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3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应审
计委员会要求,现将该会议决议全文披露如下:
    “2014 年 4 月 22 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在天津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成员 3 人,实际参
与表决成员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书锋、委员杨春明、杨向东出席了会议。会议由
李书锋先生主持,经表决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发出函件的决议。
    函件全文如下:
    中铁(罗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江
西国恒铁路有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天津巨翼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14 年 4 月 3 日发出《关于责成相关单位配合审计工作的
函》,要求你们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前将已定稿、并由财务经理、财务负责人、法
定代表人签字的 2013 年财务报告及支持财务报告的相关文件报公司财务部;要
求你们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前将相关函件附件一中要求的材料报审计机构,并抄
送公司财务部。据了解,截止到 2014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 点,公司财务部尚未收
到你们报送的 2013 年财务报表、2014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盖章定稿。公司审计
委员会再次要求你们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10 点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以上报
表的盖章定稿。若届时公司财务部未收到上述文件,审计委员会的三名独立董事
将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不能勤勉尽责为由,提议公司股东大会罢免相关子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提请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下午 2 点在天津公司会议室召开会
议,审议公司 2013 年报、2014 年一季报。若公司财务部无法在董事会会议召开
前完成相关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工作,则由公司审计委员会逐个审议子公司上
报的相关财务报表盖章版。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提请公司就本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进行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赞同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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