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本公司”) 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提议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09:30。
5、会议地点:山东济宁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本公司2014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对公司201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议案》;
7、审议《2014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详见刊登在 2014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
件。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5月22日送
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济宁市高新区如意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272073
联系人:徐长瑞
联系电话:0537-2933069 传真号码:0537-2933069
2、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3 日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济宁如意毛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对公司 2014 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测的
6
议案》
7 《2014 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8 《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对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
9
审议的议案》
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
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